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更新《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6年9月30日)》的函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沪环规〔2026〕6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有关报告评审情况(截至2026年9月30日),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市规划资源局对《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6年9月30日)》及移出清单(以下简称《名录》)进行更新。更新后,《名录》共有50个地块(附件1),移出清单共有10个地块(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
《名录》实行动态更新,列入《名录》的建设用地地块应依法实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修复,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立即停止施工;不得作为居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对达到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可以申请移出《名录》。
附件:1.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截至2026年9月30日)
2.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截至2026年9月30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0月15日
- PDF附件
- 1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