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临港奉贤园区拟批复为上海市生态工业园区公示
根据原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上海市生态工业(产业)园区建设的通知》(沪环保科[2011]535号)和《上海市生态工业(产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上海市生态工业(产业)园区推进工作小组组织专家对上海临港奉贤园区上海市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进行了技术核查和验收,现园区通过验收。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上海市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现对上海临港奉贤园区拟批复为上海市生态工业园区事宜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2021年1月7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上海市生态工业(产业)园区推进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科技处)反映。
电话: 23115616
传真: 63555603
通讯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000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2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