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2024年度科研项目需求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科技创新水平,切实发挥科研工作对生态环境管理的技术支撑作用,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科〔2020〕1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科研项目需求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科研项目需求。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依据《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的研究范围,提出科研项目需求。
(二)申报单位认真填写《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附件2),并根据科研项目需求实施方案提纲(附件3)的要求编制后一并提交。
二、征集时间
科研项目需求库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保持动态调整更新。
今年6月30日前,市生态环境局汇总科研项目需求库收集的科研项目需求,作为2024年度局科研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参考。6月30日截止日后收到的项目需求,纳入后续年份参考。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使用法人一证通登录“上海一网通办”(www.shanghai.gov.cn),搜索“公开征集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依职权类事项:科研需求征集)”,填写需求征集表和需求实施方案并提交。
联系人:上海新能源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中心 李嘉豪 姜玲
电 话:(021)61212618-1073/1502(工作日9:00-17:00)
附件: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沪环科〔2020〕10号)
2.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项目需求库需求征集表
3.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科研需求实施方案(提纲)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