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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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月至5月,上海市审计局对2019年至2022年本市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相关部门和相关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决策部署,统筹城市发展与固废管理,结合实际完善政策法规,提升处理能力,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动本市环境质量提升。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问题。对此,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研究,会同相关区积极开展问题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工作。现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本市医疗废物管理信息化建设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区医疗废物相关信息未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数据系统”的问题,我局已推动相关区将区内全部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于20234月底在本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市固废系统)完成了注册备案,纳入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针对“部分数据更新不够及时,医疗废物信息数据与处置单位数据差异较大”的问题,我局于2023年底对市固废系统进行升级完善,基于电子联单实时跟踪医疗废物收运、处置信息,解决了市固废系统中医疗废物管理数据与处置单位数据存在差异的问题。

(二)关于未对关联性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核查的整改情况

针对“管理部门未对关联性数据进行全面分析核查,部分差异未及时核查”的问题,20238月,我局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切实做好防范生态环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有关工作的通知》(沪环监测〔2023141号),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对关联性数据进行全面核查分析。

(三)关于部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服务对象不符合规定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服务对象不符合规定”的问题,20235月,我局印发《关于加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同步升级市固废系统,要求相关区生态环境部门、产业园区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的管理要求,加强对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平台的日常管理。

(四)关于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集中收运最后一公里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的整改情况

针对“个别区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建成集中收运体系”的问题,我局已督促相关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截至20238月,本市16个区的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定时定点集中收运体系已全部投运。

针对“医疗废物收运转移联单缺少交接确认手续”的问题,20235月,我局印发《关于完善本市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工作的通知》,对本市小型医疗机构收运联单样式进行了完善,并要求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小型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环节监管,确保本市医疗废物及时收运和全过程管理。

(五)关于一般工业固废运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管控不严的整改情况

针对“一般工业固废运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审核监管不严”的问题,20235月,我局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环土〔202379号),明确了一般工业固废进入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协同处置的管理职责,加强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协同处置的联合监管,有效防范环境风险。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深入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监管

目前我局已完成市固废系统中医疗废物收运模块建设,并开展了医疗废物电子联单试运行。我局将联合市卫生健康委于2024年内实现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全面运行。后续我局将通过医疗废物电子联单实时跟踪各环节收运、处置情况,进一步强化医疗废物全流程信息化监管。

(二)推进环保数据共享和应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生态环境统计数据共享和应用,发挥统计数据在生态环境政策、规划、考核、履约等工作中的支撑作用。督促各区生态环境局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统计违纪违法问题自查和整改。

(三)强化一般工业固废协同处置监管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多种形式,会同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持续加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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