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征集非法处置、倾倒固体废物违法犯罪线索
发布日期:[2025-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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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非法倾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为更有效开展全市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问题线索,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二、征集问题线索的范围

1.非法排放、倾倒、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废包装容器、废酸、废有机溶剂、废三元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或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2.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业固体废物;

3.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工程渣土、拆房垃圾、装修垃圾等建筑垃圾;

4.非法拆解处置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新能源设备、退役动力电池等废弃设备及消费品。

三、联系方式

(一)电话举报

举报电话:12345

举报时间:每天24小时

(二)微信举报

“上海环境”微信公众号-交流互动-环保投诉

(三)网络举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https://sthj.sh.gov.cn

“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生态环境网络投诉举报”

(四)来信举报

收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信访办,邮编:200003

四、征集要求

    生态环境部门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应当真实客观,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举报人捏造、歪曲事实,恶意谎报、伪造举报材料,严重扰乱举报工作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上述举报违法问题线索经查实后,根据情节恶劣程度、可能对环境的危害程度、社会影响程度等,按照《上海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