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企业第二批调整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6]
[ 字体:  ] [分享: ]

  按照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根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规定,我局组织开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企业名单移除工作。经核查,4家企业移出《上海市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主体企业名单》(移除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反映(联系地址:大沽路100号;邮政编码:200003;联系电话:23116951)。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