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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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

(草案)》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废止)已列为今年市政府规章正式立法项目。市生态环境局起草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决定》)。

为广泛征求并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加强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力度,现将《决定》及说明向社会公开,欢迎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sthjjlf@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23年5月21日。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