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求《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水污染物和新污染物控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我局组织修订了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反馈至我局水生态环境处或标准编制单位。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局网站(http://sthj.sh.gov.cn)“法规政策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周懿(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处)
地 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邮 编:200003
电 话:(021)23117445
传 真:(021)63555905
电子邮箱:18616680081@163.com
联系人:修光利(华东理工大学)
地 址:梅陇路130号
邮 编:200237
电 话:(021)64252930
传 真:(021)64252930
手 机:18019712552
电子邮箱:xiugl@ecust.edu.cn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3.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 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摘要)(英文)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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